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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徽的正确使用方法

来源:system 发布日期:2025-11-04 10:53:33
摘要:场所:北京天安门城楼、人民大会堂,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会议厅,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庭等场所,标准版本在中国人大网和中国政府网上发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国徽的正确使用方法如下:

悬挂国徽:

机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各级人民政府、中央军事委员会等机构应当悬挂国徽,国徽应当悬挂在机关正门上方正中处。

场所:北京天安门城楼、人民大会堂,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会议厅,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庭等场所应当悬挂国徽。

使用国徽图案:

印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等机构的印章应当刻有国徽图案。

网站:上述机构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显著位置使用国徽图案。网站使用的国徽图案标准版本在中国人大网和中国政府网上发布。

文书、出版物: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和国务院颁发的荣誉证书、任命书、外交文书,国家出版的法律、法规正式版本的封面等应当印有国徽图案。

证件、证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证件、执法证件,国家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许可证书,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等可以使用国徽图案。

其他:标示国界线的界桩、界碑和标示领海基点方位的标志碑以及其他用于显示国家主权的标志物,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法定货币可以使用国徽图案。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的徽章可以将国徽图案作为核心图案。公民在庄重的场合可以佩戴国徽徽章,表达爱国情感。

此外,国徽及其图案不得用于商标、商业广告、日常用品、私人庆吊活动等场合。在国徽法规定范围以外需要悬挂国徽或者使用国徽图案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或者国务院办公厅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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